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2019年全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2019-06-10 00:00:00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2019年全省

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各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建委):

为深入宣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系列决策部署,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提高从业人员应急意识和安全素质,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9年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和《省安委办关于开展2019年全省“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精神,现就开展2019年全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月”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以“防风险、除隐患、遏事故”为主题,以防控重大安全风险、及时消除安全隐患、遏制重特大事故为目标,集中开展既有声势又有实效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增强行业安全意识,提升行业安全素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狠抓问题整改,促进全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水平提升和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为新中国成立70周年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活动时间

201961日至630日。

三、活动内容

今年全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月”活动,要把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与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明查暗访、大排查大整治和专项执法行动结合起来,切实形成合力,营造安全氛围。

(一)开展安全发展主题宣讲活动。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施工企业要深入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精神,深入宣传省委省政府即将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等重要文件。企业主要负责人要面向全体职工讲一堂“安全生产公开课”,大力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深入施工一线面对面交流安全生产心得体会。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建筑行业协会将联合举办“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公益讲座”,重点为各地讲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建筑施工技术规程等。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大型企业)可根据本地、本企业安全监管工作需求确定讲课内容、时间,联系省建筑行业协会建筑安全设备管理分会安排讲座(课程、授课人等信息见附件1)。

(二)开展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616日是全国安全宣传咨询日。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集中开展安全宣传咨询活动,面向群众开展安全政策宣讲、知识普及等咨询活动,通过设置咨询台、发放宣传品、展览展示、有奖问答、体验性活动、播放宣传片等方式组织丰富多彩的线下活动,面对面解答群众关心的安全生产问题,通俗易懂地传播安全生产政策法规、安全科普常识、职业健康知识、应急处置和自救互救方法等。各施工企业、在建工程项目要结合“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活动,通过橱窗、展板、宣传栏,公布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等,落实广大从业人员安全生产知情权和监督权。

(三)开展生产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宣贯《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37号部令)和《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手册》等。我厅将开展“二项培训一项竞赛”活动。一是监督人员安全培训。612-13日,我厅将在南通市组织2019年第一批全省建筑施工安全监督机构监督人员业务培训,重点培训危大工程监督要点,介绍智慧安监试点建设经验(详见苏建安监函〔20193号)。二是对事故责任企业相关人员强制性培训。对2018年我省范围发生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的施工企业(项目)和监理单位的相关人员进行为期两天的强制性培训(详见苏建函质安〔2019274号)。三是开展职业技能竞赛。我厅联合省总工会、人社厅联合举办,省建筑行业协会建筑安全设备管理分会具体承办,在南京举办2019年度全省建筑施工吊装职业技能竞赛(另行通知)。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以本行业或本地区近年来发生的典型事故为素材,或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编写的《建筑施工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典型案例》等为范本,对典型事故进行剖析,讲解安全知识,切实增强企业和职工安全防范意识。要以《江苏省建设工程文明施工图集》为引导,推进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宣贯工作,提高建筑施工企业和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要督促在建工程项目醒目位置张挂安全宣传标语横幅,努力营造安全生产氛围。

(四)开展安全应急预案演练活动。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建筑施工企业要立足实际,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应急演练,提高科学施救和事故灾难应急救援能力。各地要培育指导应急演练样板工地,并组织应急演练观摩活动。要以高空坠落、物体打击、高温中暑、消防灭火为重点,并针对汛期、高温安全生产特点,将安全知识教育和应急救援培训融入演练活动,切实提高演练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提高从业人员防灾、逃灾、避灾和自救、互救能力。我厅将联合徐州住建局和轨道公司,于626日下午组织召开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深基坑坍塌事故应急救援演练观摩会(另行通知)。

(五)开展“绿色智慧示范工地”观摩交流活动。今年我厅联合财政厅已对107个申报2019年度省级绿色智慧示范工地项目安排了首批资金奖补,上述项目最终要达到省标准化“三星级”工地、省级数字工地(智慧安监)、绿色施工优良等次要求,施工全过程必须持续加大安全生产标准化、信息化、智能化和绿色化“四化”的建设投入。各地建设主管部门要在推进“绿色智慧示范工地”创建过程中,及时总结经验,树立样板典型,发挥示范引领作用。要组织开展“绿色智慧示范工地”观摩交流活动,并将本地区“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拟观摩项目于610日前上报(见附件2),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将集中公布,供各地间相互交流学习。

(六)开展施工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以“安全生产月”活动为契机,进一步推进建筑施工安全监管执法工作,要滚动式同步开展明查与暗访,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要针对汛期雨季,严密关注极端天气对施工带来的不利影响,将预防深基坑坍塌、边坡垮塌和围墙倒塌作为监控重点,督促施工企业严格落实安全防范措施,保障安全施工。要深入开展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以高支模、深基坑、建筑起重机械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为重点,全面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强化企业预防措施,加强安全风险管控,切实防范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要坚持零容忍、重处罚,一经发现坚决依法进行查处。

四、活动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宣传教育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基础性、全局性作用,把“安全生产月”活动纳入全年安全生产重点工作,成立“安全生产月”活动组织机构,认真谋划部署,制定切实可行的活动方案,明确责任分工,严格责任落实,保障经费投入,科学组织实施,保障“安全生产月”系列活动的开展。

(二)提升活动效果。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从全局出发,统筹谋划,要紧紧围绕主题,将活动与各项重点工作有机地结合起来,要深入推进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防范和遏制深基坑坍塌、模板支撑系统坍塌、建筑起重机械倒塌等事故发生,强化汛期安全监管,努力营造活动期间安全的社会环境。要夯实建筑施工安全基础,提高安全监管效能,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构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三)营造浓厚氛围。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通过召开活动动员会、新闻发布会等,进行广泛深入的动员。要在各类各级媒体和政府网站上开设宣传专栏,形成广电媒体、纸质媒体以及新媒体并重的立体式宣传格局,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报道,营造关注安全、推动安全发展的浓厚氛围。要将“安全生产月”活动与安全监管执法检查工作结合起来,不搞应景造势、“花拳绣腿”,切实做到相互促进、相得益彰。要加大对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的曝光力度,并建立畅通的举报渠道,引导公众积极参与监督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

(四)建立长效机制。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指定活动联络员,负责活动信息的整理、收集、报送,及时总结上报好的做法和经验。要将本地区好的经验和做法,大力推广,并于75日前将本地区活动总结报告报送至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处。

联系人:夏亮,025-51868643,邮箱:55586521@qq.com

 

附件: 1. 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公益讲座课程表

       2. 安全生产标准化工地观摩交流申请表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9529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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